广东省司法厅
粤司律许决字〔2019〕01586号
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
李永发律师:
本机关于2019年02月13日收到你提交的律师执业变更的申请材料。
经审核,你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四十九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十条、司法部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:
一、准予你律师执业变更;
二、换发新的律师执业(工作)证书,证书号:14420201510979824。
广东省司法厅
2019年02月14日